服務 | 資格 | 簡介 | 修訂日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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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院長者綜合支援計劃 | - 60 歲或以上 - 經醫院的「出院規劃隊伍」評定為有較高機會再次緊急入醫院(例如患有多種疾病及/或 長期疾病的長者),以及需要在出院後接受過渡性復康服務及/或社區照顧及支援服務的長者病人,會獲邀參加試驗計劃 | - 由醫院管理局提供 - 目的在於避免康復初期因欠缺適當的過渡性照顧而再次入住醫院 - 向有自理困難的離院長者提供適切的綜合家居支援服務,包括制訂出院護理計劃、提供護老者培訓、借用復康器材、送飯及家居清潔等服務 - 支援平均為期約九星期 - 申請需經醫院的「出院規劃隊伍」轉介 | |
支援在公立醫院接受治療後離院的長者試驗計劃 | - 60歲或以上;及 - 因病況暫時失去自理能力,經醫院管理局的醫護人員評估為有過渡期護理及支援需要(即出院後需要臨時院舍住宿照顧及/或社區照顧及支援服務),但未能受惠於現行的「離院長者綜合支援計劃」 | - 合資格的長者最早可於2018年2月開始獲得由基金津貼的過渡期院舍住宿照顧及/或社區照顧及支援服務,為期合共不超過六個月 - 接受過渡期院舍住宿照顧服務的長者付款是按日按比例計算; 接受社區照顧服務的長者付款則以每月服務券價值計算(如長者於離院首月使用社區照顧服務,該月的服務券價值可按最低服務券價值或使用服務日數按比例計算)。 |
家居支援隊伍 | 每間/每組 參與支援計劃的醫院 | 營運醫院組別夥拍的 非政府機構 | 修訂日期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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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 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及律敦治醫院 | 循道衛理中心 | ||||
2 | 瑪麗醫院 | 香港仔街坊福利會社會服務中心 | ||||
3 | 廣華醫院 | 救世軍 | ||||
4 | 伊利沙伯醫院 | 鄰舍輔導會 | ||||
5 | 將軍澳醫院 | 基督教靈實協會 | ||||
6 | 基督教聯合醫院 | 基督教靈實協會 | ||||
7 | 明愛醫院 | 香港明愛 | ||||
8 | 瑪嘉烈醫院及 北大嶼山醫院 | 香港耆康老人福利會 | ||||
9 | 仁濟醫院 | 香港聖公會麥理浩夫人中心 | ||||
10 | 雅麗氏何妙齡那打素醫院 | 東華三院 | ||||
11 | 北區醫院 | 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 | ||||
12 | 威爾斯親王醫院 | 基督教香港信義會 (基督教香港信義會社會服務部) | ||||
13 | 屯門醫院及 博愛醫院 | 基督教香港信義會 (基督教香港信義會社會服務部) |